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託運條款

配送須知
使用台灣宅配通宅配服務前,請先閱讀下列事項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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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運貨件限制


基於配送安全的理由,台灣宅配通對下列運送貨件不予以運送,敬請見諒。
一、要求運送時,卻不符合運送條款者。

二、寄件人對於宅配單上之必要事項不予記載,或所記載之物品名稱或特別注意事項有疑問時不同意接受檢查者。

三、貨件之包裝不適合運送者。 (請參考包裝建議)

四、於運送時,寄件人要求特別之負擔者。

五、貨件為下列之物品者:包含但不限於舉例之物品項目
1.火藥類(如:鞭炮、煙火、仙女棒)、易爆易燃類( 如: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、油漆溶劑)、有毒有害
   物質、腐蝕性、毒品、管制藥品等危險或違禁品。
2.影響其他物品清潔之物品。

3.本公司公告之物品。
     A.冰淇淋、冰棒及蛋糕(未裝飾的起士蛋糕除外)、母奶、水餃、餛飩、湯包等包內餡之麵類製品等需以
        特殊品溫儲存或容易變質之物品。

     B.榴槤、鹹魚、臭豆腐等會散發特殊氣味,無以密封包裝之物品。
     C.血液、尿液、檢體、疫苗、藥品等恐污染其他貨件之物品。
     D. 自寄件日當日起算,在三日以內即容易變質、腐壞、損毀及功能喪失等貨品(即保存期限三日(含)內
         會腐敗之貨品,不予賠償。)包括但不限於母奶、奶酪、雞蛋、豆腐、布丁…等。    
     E.現金、票據、股票等有價證券或貴金屬、珠寶、首飾、古董、藝術品等貴重物。
     F. 身分證、健保卡、行照、駕照、學生證、員工證、信用卡、金融卡、SIM卡、護照、准考證、機票、
         車船票、票券、申請書、標單等類此之物品。。
     G.活體:包含但不限於貓、狗、鳥類、爬蟲、魚類、植物( 如盆栽、種苗、切花、水耕等)等活體。
     H.印章、原稿、原圖、遺骨、牌位、佛像、包含資料之硬碟或隨身碟等具有唯一性無法復原或再製之物
        品。
     I.信函、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、包含個人資料文件之郵件。
     J. 未按規定填寫宅配單者、宅配單未詳實填寫完全或填寫虛偽不實或收件人地址不明確之貨品,包含但
        不限於郵政信箱…等。
     K.其他非法、具危險性質或有違公共秩序,善良風俗的物品。
     L.單件商品價值超壹萬元之物品。
     M.常溫貨品規格(長+寬+高)超過150公分或重量超過20公斤之物品;低溫貨品規格(長+寬+高)超過
        120公分或單邊超出75公分或重量超過20公斤之物品。
六、未進行預冷之低溫貨品。(低溫宅配物品交寄前應先將物品預冷,冷藏物品(+4°C~+8°C)須事先預冷
     6小時以上,冷凍物品(-18°C)須事先預冷12小時以上,並於外箱張貼冷藏、冷凍標示。)

七、因天災或不可避免之事由(包含運送延遲所導致)者。

八、交寄離島包裹務必確認不含液體類包裹與航空違禁品(3C、爆裂物、化學藥劑等),否則託運人需擔負罰
      鍰、完全賠償責任與相關法律責任。